为提高我系教学质量,提升学科建设品质,扩大专业社会影响。形成学术研究氛围,促进学术发展,现成立东方语言系学术委员会,并制定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系学术委员会是系教学、科研重要问题的决策和学术水平的评定机构。其人选一般由教授、学科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组成。设顾问一名,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若干名,秘书由办公室主任兼任。
二、系学术委员会由主任负责召集开会。就系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职称评定、重要学术交流活动等有关教学、科研方面的事项进行讨论、研究,提出决策和评定意见。
三、三分之二以上的学术委员会成员对决策和评定意见投赞成票,结果方为有效。
四、学术委员会的职责
1.讨论、制定系部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
2.对系部学科建设规划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论证。
3.讨论教职工职称评审、名优推荐等。
4.审查与指导系部申报的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新增专业等。
5.审议系部向国家和省市申报的重大科研项目。
6.审议系部将参加国际、国内重大学术交流活动的内容及人员推荐。
7.审议毕业生论文指导教师资格。
8.对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9.讨论审核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大纲及教案等,对专业教研室的教学、科研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10.评审教师年末贡献津贴及系内奖金。
11.讨论研究其他有关的学术问题。
12.学术委员会委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需要保密的内容,未经会议许可,不得随意传达扩散。
五、本工作制度经审议通过后生效。
附件:
东方语言系学术委员会成员名单:
顾问:杨永清
主 任:张立云
副主任:王维维
委 员:宿俊巍、殷薇、曲英娟、王丽丽、金京粉
秘 书:刘春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