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大学是经教育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备案的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经教育厅批准,鸡西大学和俄罗斯远东国立大学、俄罗斯国立太平洋经济大学、俄罗斯国立海参崴经济与服务大学、俄罗斯国立乌苏里斯克师范学院等院校联合培养本科生。
一、招生对象
政审和体检合格,无不良记录,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以上的应届和往届高考生有无俄语语言基础均可报名。
二、招生人数
2008年计划招生人数:50人。
三、报考及录取形式
双向录取:即被鸡西大学及俄高校同时录取,毕业获得两所高校文凭。双录取考生需参加高考并在志愿一栏填写鸡西大学相关专业,并到鸡西大学国际教育交流与管理中心或鸡西大学招生办登记,以便提前录取;高考未被鸡西大学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鸡西大学组织的成人高考,毕业获得双证。
四、招生专业、学制、培养层次、授课方式及学费标准
1.与俄罗斯远东国立大学联合开办本科专业:
俄罗斯语言文学(俄语);管理学;经济学
2.与俄罗斯乌苏里斯克国立师范学院联合开办本科专业:
俄罗斯语言文学(俄语);美术;艺术
3.与俄罗斯海参崴国立经济与服务大学联合开办本科专业:
经济学;俄罗斯语言文学(俄语);管理学
4.与俄罗斯国立太平洋经济大学联合开办本科专业:经济学;食品技术
5.专业学制:学制五年
6.专业培养层次:本科
7.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8.专业授课方式:国内学习一年俄语,国外四年专业学习
9.关于专业教学计划、授课内容及专业培养目标,请到鸡西大学国际教育交流与管理中心咨询
10.收费标准:第一年15000元人民币/年/生(包括双录取考生中方第一年鸡西大学学费)。第二至五年俄罗斯高校学费18000人民币元/年/生。双录取学生需交纳中方第二第三年鸡西大学学费。赴俄留学办理费用(俄方邀请函费、签证费、学籍注册等出国手续费)5000元人民币。
五、培养形式
招收的学生采取“1+4”形式学习,即第一学年在鸡西大学就读,以俄罗斯外教授课为主;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学年按所学专业分别到俄罗斯院校就读。
六、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完成联合办学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学分制)准予毕业。并颁发由俄罗斯联邦教育部注册的俄院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双录取的学生还将获得鸡西大学毕业证书。鸡西大学与俄院校的联合办学已经由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并报中国驻俄罗斯海参崴领事馆备案,鸡西大学将为留学生办理留学注册,领事馆教育处将为每名学生建立留学生档案,学生毕业后将由中国驻俄罗斯使馆教育处开具归国人员留学证明,教育部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中心将据此办理认证,取得“海归”身份。
七、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18日—8月20日
2.报名方法:
(1)到鸡西大学国际教育交流与管理中心报名,填写中俄联合培养本科生入学申请表,以便高考提前录取。
(2)报名时均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二寸正面蓝底免冠照片各六张。
八、录取原则
1.按报名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2.鸡西大学负责赴俄留学生学籍注册和办理出入境手续。
九、报名费:每人100元
注:请有留学意向的学生家长拨打鸡西大学国际教育交流与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467-2395178、2395188、2395155、2395121、2395166、2395168
招生信箱:jxdxwsb@163.com
报名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和平南大街鸡西大学综合办公楼411、410室
邮编:15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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