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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通讯员将上级文件取回后,进行分类和登记。并转交校办秘书科机要人员进行签收(除个人信件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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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管理员收到上级来文后,将文件目录分类逐件录入计算机中,并根据文件内容分开"传阅"、"批办"两种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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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阅"文件,先登"文件传阅记录"表和文件夹号,再附"文件传阅单(机要)"连同文件一起装入"文件传阅夹"给校领导传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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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阅"文件中,如有领导批示意见,机要人员应迅速办理,然后将文件继续传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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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校领导的批示,将文件及领导批示意见迅速复印(带密级的文件除外)给承办单位或部门签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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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部门要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校办秘书科,同时秘书科负责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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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将"文件批办单(机要)"及批办结果,与文件一同归档。 |
| 校办秘书科从收发室取回机要文件后,直接转交秘书科机要文件管理员。 |
| 拟"批办"文件,先送办公室负责人确认并签署意见后,机要人员登记"文件批办单{机要}",同时给文件批办号。 |
| 根据办公室负责人签署的意见,机要员逐一呈送有关校领导阅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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